首页 > 盐津新闻 > 正文

“院地合作”助推民主法治建设
2018-01-12 11:13:56   来源: 盐津县委政法委   作者: 范涛

  近年来,盐津县委将民主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党建“八大工程”之一,用三年时间开展村(社区)、乡镇、单位等开展民主法治创建,实现全国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这一目标。截至目前,全县共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个、“县级法治乡镇”10个、“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8个、“县级法治示范单位”32个。盐津法治创建工作被云南省作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推荐到国家表彰。普洱镇派出所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称号。与此同时,盐津县被省综治委、省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命名为“先进平安县”。

  在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中,盐津县委积极探索地方与高校共推法治建设的路径,通过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开展“院地合作”,助推民主法治建设。

  借力打力,共谋发展。今年6月,盐津县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签订了《云南省盐津县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战略合作协议》,按照合作协议约定,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将在法治理论研究、法治干部培养、法治实践教学、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与盐津县开展深度合作,在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民主法治创建、疑难案件诊断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为盐津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盐津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提供实习和社会实践基地。8月,为积极推进院地战略合作项目实施,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组织专项课题组到盐津县实地开展民主法治创建课题研究工作,指导盐津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盐津依法治县进程,并签定了《盐津县人民政府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课题合作协议》,进一步加深在法治建设、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等领域合作联系,助力盐津县民主法治建设。

  共商共识,长效推进。通过不断交流合作,盐津县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在三方面达成共识。一是把盐津作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实习、实践基地,充分发挥法律人才的资源优势,加大人才交流力度,选派法律人才到公安、检察、法院挂职锻炼,为盐津法治建设招才引智;二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将组成法律顾问专家团为盐津县委、县政府在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民主法治创建、疑难案件诊断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三是进一步探索建立院地双方共同培养法律人才的长效机制,在院地互访中,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将在盐津举办法治讲座,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深度合作,成效明显。盐津县在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开展“院地合作”过程中确定了将在《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的实践与探索》、《盐津县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体所涉法律问题研究》、《如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突破疑难信访案件的困局》、《如何界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地位和效力》、《社区矫正制度的概念、理论和开展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困难》等五个领域开展深度调研合作。同时,盐津县将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携手就大数据与流动人口管理、大数据与农村理事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大数据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三个研究课题开展交流合作,让合理有效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更多地参与到依法行政工作中来,提升法治工作水平,推进法治盐津建设迈上新台阶。11月,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雷振为全县政法干警和行政执法部门作了题为《十九大报告精神——以法治建设为视角》的专题讲座。

  随着“院地合作”工作的不断推进与发展,盐津县充分借助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人才和智力资源优势,为盐津在法治政府创建、社会治理法制化、干部队伍法律素质提升、民主法治创建等工作上搭建了平台,寻找到了突破口,“院地合作”将盐津民主法治建设提升到了冲破历史枷锁的新高度。


盐津县委宣传部
电话:0870-3035902 传真:0870-3035905
EMAIL(投稿邮箱):yjxcb@vip.163.com
滇ICP备05006878号
云南网警备案信息网上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