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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整治基层“微腐败”见成效
2018-01-04 10:43:49   来源: 盐津县纪委   作者: 罗斌

  近年来,盐津县为进一步净化和维护基层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高度重视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结合盐津实际,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深入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成效。

  及时召开动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微腐败”专项治理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盐津县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县治理“微腐败”动员会,组织全县10个乡镇相应召开了动员会,坚持“细处”着手,“从严”惩治,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廉政纪律教育。打好“预防针”,干部少生病。乡镇要将镇、村、社党员干部纳入廉政纪律教育对象,加强理想信念、工作作风、纪律意识教育,常念“紧箍咒”,“咬耳扯袖”常态化,做到常提醒、早预防,增强党员干部“免疫力”。

  抓好问题线索排查。乡镇纪委要围绕当前的扶贫攻坚工作,抓好监督检查,及时排查问题线索,重点抓好乡村干部在惠农补贴、扶贫、救灾救济、低保、危房改造、“一事一议”,计生社抚费收缴等政策落实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窗口服务单位在履职工作中生冷硬推、态度粗暴、效率低下等问题;挪用、私吞公款或侵占集体“三资”等问题;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滥发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精神问题线索排查,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清理登记,建好痕迹台账。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启动、快查快结,对办理程序、进度、时限等进行全程监管和提醒督办,确保按期进行对账销账,同时县纪委督查组将对谈话函询和初步核实类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指导、督促和审核,确保优质高效。

  建章立制、提高办案效率。按照《盐津县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印发了《盐津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首信初访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相关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截止目前,共受理“微腐败”问题线索57个,其中上级交办8件,本级受理10件,部门移交13件,下级受理26件。初步核实44件,谈话函询6件,了结7件(重件6件,直接了结1件),党纪立案8件10人,通报1人,党政纪处理8人,组织调整1人,通报1人,12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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